青岛失业人员工龄认定申报申请对象条件要求
时间:
2017-07-07 18:51
分类:
劳动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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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失业人员工龄认定申报申请对象条件要求
本网最新消息,近日,我们了解到,青岛失业人员工龄认定申报申请对象条件要求,青岛失业人员工龄认定
申请对象:同视缴费工龄需要重新认定的失业人员包括:1、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职工首次参加社会保险;
2、机关事业单位、省级统筹单位及外省、市固定工调转我市企业的参保人员;
3、复员、退伍、转业到企业的职工;
4、上山下乡知识青年;
5、兵团支边;
6、休长期病假;
7、文革期间大中专毕业生延误分配人员;
8、退休人员对参加工作时间提出疑问需重新认定的。
不同情形所需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转到青岛的参保人:人事档案、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
2、原国有企业首次参保人员,复原、退伍到企业的职工:人事档案、《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就业介绍信》、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证。
3、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工龄认定:人事档案、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登记表、政审表、上山下乡办公室证明信、上山下乡办公室补办的知青手续。
4、兵团支边人员:应提供人事档案。
5、休长期病假人员:人事档案、病假台帐、发放工资原始凭证及加盖公章。
6、统招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毕业证书》。
7、退休人员:提供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
申报流程:经办人根据情况携带相关资料到青岛就业服务中心工龄认定窗口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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